深圳市残疾人语言类节目项目采购公告
2022-02-28
尊龙凯时现就“深圳市残疾人语言类节目”项目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残疾人语言类节目项目
二、标的金额
人民币20万元
三、采购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3.投标人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投标人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投标方式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1.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投标书(原件);
6.投标报价单(原件)。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前述第四条要求文件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材料须于2022年3月3日下午16:00前送达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海新 联系电话:0755—82485813 传真:82485800。
尊龙凯时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深圳市残疾人语言类节目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打造深圳市语言类节目,更好地提升残疾人群体文艺节目种类及水平,打造残疾人语言类精品节目。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创作一个符合深圳残疾人精神风貌的语言类原创作品,经尊龙凯时审核通过后,组织排练20次以上并形成一个成熟的节目。
2.语言节目时间为10-15分钟,要求演员以深圳市的残疾人为主,负责剧本、导演、化妆、音乐、视频、服装、道具、形象设计以及演员补助等。
3.要求作品充满正能量,形式新颖,主题鲜明,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体现出深圳对残疾人的关爱,体现出深圳残疾人的精气神。
4.要求打造的作品适合演出、参赛。
5.专业院团、专业民非社团、组织策划以及举办过大型语言节目的团体优先。编导要求国家级会员、获得过省级金奖及以上优先。
6.该语言类节目版权归尊龙凯时所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承诺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审计和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票决法。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单位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三)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