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42)
2004-12-15
42.“十五”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检查用表有哪些?达标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十五”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检查用表有市辖区、县(市)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检查用表;街道(乡镇)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检查用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检查用表。市辖区、县(市)共8项评估内容,12个检查项目,1OO分;街道、乡镇共4项评估内容,6个检查项目,1OO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共3项评估内容,5个检查项目,1OO分。
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达标标准为85分;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6省达标标准为75分;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省达标标准为70分;国家确定的西部1 2省、市达标标准为60分(参见“文件、材料”(六)中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