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康复是以社区为基地开展残疾人康复的一项工作
2004-09-30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发表了一份关于社区康复的意见书,对社区康复做了如下解释:"社区康复是属于社区发展范畴内的一项战略性计划,其目的是促进所有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以实现机会均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目标。社区康复的实施,要依靠残疾人及其亲友、所在社区以及卫生、教育、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国的社区康复要从社会经济发展和残疾人康复需求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政府领导下,采取社会化工作方式,将社区康复工作融于社区建设规划,纳入相关部门业务范畴,充分调动社区内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力、物力、财力、文化等资源,以街道、乡镇为实施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心理支持、知识普及、用品用具以及康复咨询、转介、信息等多种服务。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薄弱,康复技术资源相对匮乏且分布不平衡,社区康复可以适应我国残疾人数量大、分布广、经济条件有限的状况。我国十分重视社区康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谈到我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原则时指出:"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我国自1986年开始进行社区康复的试点和推广,为我国开展社区康复积累了一定的经验。